太无赖了!浙江杭州,女子退租时怕房东事多,专门请了 4个保洁把房子打扫得干干净净。不料房东还是各种挑刺,不退 6900元的押金!后面更是要求女子把房间的地板给换新的,但房东却证明不了地板是女子弄坏的!女子:是不是要给你换套新房子?房东这么做,犯法了吗?
小许与三位好友一起租了一间大公寓,每个月的房租是六千九百,还有一笔钱的订金,几人在租期结束后就选择了退出,毕竟这位老板给他们带来的麻烦太多了。
为了防止房东挑三拣四,他们还专门找了四个清洁工,把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,足足打扫了四个小时。
结果房东来看房子的时候,声称门坏了,小许说那扇门在他们进来的时候很难打开,不是他们弄坏的,但是房东不听。
他们也不想和房东计较,本想着让人修一修,多花点钱,就能把这件事给摆平了,谁知道,修完之后,房东却说:“我不同意,只能换新的!”
原来,这间卧室的地面上有几道抓痕,小许当时入住时根本就没注意到,以为这只是一种正常的破坏,并不是他们弄出来的。
小许想了想,当时他们住进来的时候没注意到地板有什么破损,只当是正常的损耗,但房东一口咬定是房客弄坏了,死活不肯退钱。
小许试图跟房东交涉,想要从房东那里扣掉多少钱,可对方一点反应都没有,摆明了就是一分钱都不给,最后只能找调解员帮忙。
但是,房东孩子却很坚决,坚持要把地板换掉,还嘲笑说:“你都是孩子啊!”“要不要我给你买一栋新的房子?”
金先生听不下去了,直接挂断了电话,小许则认为房东是在故意拖延时间,但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,这件事警方和当地的居民都做了很多工作,但都没有达成一致。
这件事在网上也引起了不少人的讨论,大家都知道,这是房东故意拖延时间,不肯退还押金,因为他们见过很多类似的房东。
许不少人气愤于房东的做法,觉得他们是在故意找茬,想从租户这里捞取不义之财,而另一些人则认为,如果房屋被破坏了,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从法律的角度来看,这是什么意思?因为他们签了协议,如果出现了什么问题,是要赔偿的。
但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规定,由当事人提供证据,由当事人主张,房东要做的,就是要在房客没有搬进来之前,保证地板完好无损,否则要负举证责任。
如果房东有恶意克扣保证金,或有其它不正当的行为,承租人可申请司法协助或向有关当局提出申诉。
房东拒不退还定金,是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一项规定,《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,并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解释。
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,如果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,则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害的责任。
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,一方以明示或以实际行动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,另一方得在该期间内要求该方负违约责任。
法律界人士表示,按照有关法规,房东必须举证证明,在房客入住前,地板完好无缺,否则要退回定金,所以小许完全可以起诉要求退款,前提是对方拿不出任何能证明地板完好无损的证据。
小许现在完全可以起诉,只要他没有拍到任何证据,这场官司他就赢定了,作为一个年轻的外卖小哥,他做外卖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这一案例既暴露出目前我国租赁市场上一些不公正的现象,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,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,在面对租赁关系时,必须要有理智地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在入住之前进行细致的体检,在平时的生活中进行细致的保养,可以有效地减少不必要的争议,在遇到无理的请求时,也要敢于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最后,小许的遭遇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启示,一个健康、公正的租赁市场,除了法制的健全、执法之外,还必须有每个人的诚实和负责任。
年轻人在外面打拼,并不容易,他们想要一个安全的家,而不是一个临时的落脚点。
我们真诚地希望各位业主与租户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,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。